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组建专项巡察组开展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巡察。
一、巡察时间
2021年3月17日—3月26日
二、专项巡察涉及单位
法院、发改委、税务局、自规局、住建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
三、巡察内容
根据区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专项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专项巡察所涉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或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四、反映渠道
专项巡察组电话:18852723270
电子邮箱:18852723270@139.com
征求意见箱位置:广陵区行政审批大厅门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专项巡察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监督电话:80920129)。
特此公告。
广陵区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巡察组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