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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1-11-01  访问量: 

按照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201015日至124日对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1317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区法院党组切实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先后召开3次党组会、2次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二是明确任务举措,层层压实责任。党组书记、院长切实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全院各党支部、各部门各司其职、主动担当,对巡察发现的薄弱环节和各类问题,深刻分析根源,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

三是构建长效机制,实现标本兼治。对于巡察反馈的问题,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先后制定《广陵法院关于开展长期未结案件专项清理活动的实施方案》《广陵法院差旅费管理办法》等20余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以制度机制固化整改成果。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主要成效

(一)关于“主责主业履职存在短板弱项”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对超长期案件的清理力度,制定《广陵法院关于开展长期未结案件专项清理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各业务部门、各员额法官对长期未结案件逐案填写长期未结案件排查表,逐案制定清案计划,汇总至审管办,进行集中清理,20213份以来共清理超长期未结案件48件。召开长期未结案件评查情况通报会,对2021年以来各项审判质效指标完成情况、长期未结案件交叉评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就下一步执法办案工作作出部署。

二是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新组建速裁团队1个,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努力缩短诉讼周期,使当事人的合法诉求能够尽快实现;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充实我院人民调解室工作力量,对外选聘7名人民调解员,已正式到岗上班;加强均衡结案管理。每月对审判执行工作情况进行态势分析,通报全院结案率、结收案比、法定审限内结案率等重点质效指标情况,分析短板弱项,提出对策建议,促进提升审判质量效率;抓好审判监督管理。做好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发布运行态势分析报告5期,深入研判审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加以整改。

三是从严执行各项档案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档案催归制度。办公室对全院超期未归档卷宗进行拉网式的清理,对本院未归档案件进行逐案排查,建立超期归档案件台账,每季度定期将超期未归档卷宗清单交与庭室负责人、承办法官、书记员签收确认,对于未能按时归档卷宗,要求具体责任人员说明原因,除法定事由外,其他因个人原因产生超期归档问题,责任到人立即整改限期归档,办公室联合审管办进行联合通报督促。6件超长期未归档卷宗已于20201221日全部归档到位。

)关于“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不够扎实过硬”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性认识,主动与公安、检察院等部门沟通协调,落实提前介入、案件会商机制,推动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引导法官立足审判,加大对涉黑涉恶线索的排查力度,深挖涉黑涉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提高扫黑除恶工作成效;健全涉黑涉恶案件专业合议庭,专门负责涉黑涉恶案件的审理,提升案件审判专业化水平。

二是成立涉黑涉恶类案件专业执行团队,提升执行专业化水平;执行局与刑庭建立联动机制,畅通案件移送渠道;将“打财断血”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紧密结合,提高执行干警的思想认识,把“打财断血”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自2021317日以来,执行局加大对涉韩某等16人、涉张某某等28人、涉匡某某等涉黑涉恶案件的执行力度,制定执行方案,明确责任到人。截至610日,共执行到位103万余元。

三是贯彻落实防范打击“套路贷”虚假诉讼长效机制,组织干警学习省高院《关于健全完善防范与打击“套路贷”及虚假诉讼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提高业务能力;强化案件审查,对正在审理和新受理的民间借贷案件,根据修改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对十类情形的民间借贷案件重点严格审查;强化沟通协调。加强与公安、检察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对发现的犯罪线索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提升整治工作成效。

四是密切关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对劳动争议、工伤赔偿、赡养费、抚养费、人身损害赔偿等涉民生案件,开辟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做到“优先立案、优先执行、执行款优先发放”。20213月以来共审结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等涉民生案件674件,执结涉民生执行案件606件,执行到位796.6万元。组织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1场,共上门查找被执行人27户,拘传3人,执行到位35.73万元,结案13件;执行局加强对执行干警与执行团队的教育,组织干警进行了6次专题学习。科学制定每个团队每月结案目标,压实员额法官和团队责任,定期统计结案数并进行通报。20213月份结案378件,4月份结案363件,5月份结案485件。

五是全面修改完善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措施。严格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五五改革纲要”的要求,对我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措施进行重新梳理;完善智慧法院建设工作规划。坚持需求导向,日前已报批了智慧科技法庭的采购计划,将于下半年在我院部署1个标准型智慧科技法庭和1个简约型智慧科技法庭。

)关于“回应群众司法需求还需精准发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快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网上开庭、电子送达等服务,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参与诉讼的高效便利,20213月以来共实现网上立案974件,完成跨域立案9件,12368诉讼服务热线接听群众来电咨询520起,诉前调解解决纠纷808件;通过微信公众号加大24小时自助诉讼服务中心宣传力度,在诉讼服务大厅张贴宣传资料,向广大诉讼当事人、代理人宣传便利解决纠纷的诉前调解模式。在2021519日新闻发布会中,介绍我院已经采取的各项便民诉讼制度;通过微信公众号不定期发布诉前调解案例,提升诉前调解工作的群众知晓度;在原有专职调解员的基础上,与区司法局联合,于20215月份新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7人,进一步加强诉前调解力量。

二是做好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上网、执行信息公开、庭审网络直播等工作,保障当事人对审执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今年以来,累计裁判文书上网1222篇,庭审网络直播1700场,向当事人发送审判流程信息8574条。充分运用法院“两微一网”等平台,实时向社会公众提供详实准确的司法信息,发布各类宣传稿件106篇,召开新闻发布会1场,不断增强法院工作透明度。

三是加大超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力度,出台《广陵法院关于开展长期未结案件专项清理活动的实施方案》,对长期未结案件存量多的部门、个人,院领导进行约谈督促;强化审判监督管理,对于因不作为、慢作为、消极等待等主观原因导致案件未及时清结的,进行严肃追责。审管办通过审管提醒、专项评查等方式,及时通报案件清理进度,并对长期未结案件数量多、清理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部门开展“点对点”通报,加强结案督促。20213月以来,已清理超长期未结案件48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组织院质评委员会对各业务部门案件质量从实体、程序、法律文书等方面进行评查,提出评查意见和整改措施,促进提升办案质量。

)关于“落实主体责任有待靠实抓牢”问题的整改。

一是重视加强对干警司法作风的监督,开展审务督察20次,发布审务督察通报12期,因违反会风会纪、考勤制度、接待当事人态度不端正等实名通报24人,因法庭设施管理不严、空白文书管理不严、着装不规范等通报问题8个。

二是开展谈心谈话。我院紧紧围绕“四项任务”,精心组织谋划,迅速启动推进,扎实开展了“五个必谈”谈心谈话活动,谈心谈话达184人次,摸清了全院干警的思想底数,筑牢了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是规范权力运行。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完善规范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全院重大人事任免、重大财务支出等重要事项,均经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建立健全覆盖立案、审判、执行和人、财、物管理各个环节的监督制度。定期邀请纪检组长列席党组会,听取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推动纪检工作深入开展。

)关于“履行监督责任需突出刚性约束”问题的整改。

一是出台《广陵法院关于开展发改案件评查的实施方案》,对2018年、2019年、2020年全院被上级法院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进行评查。采取“一案三查”的方法进行交叉评查,即查认定事实(主要指证据)、查适用法律(包括程序)、查法律文书的方式,按照书面阅卷、当面问询、汇总分析的步骤进行。通过交叉评查,深挖案件背后违纪违法线索,震慑违纪违法者,消灭违法违纪苗头,扎紧制度的笼子,确保规范有序行权。制定印发《广陵法院关于建立类案强制检索报告制度的规定(试行)》,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二是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我院共收到信访举报90件(含重复件2件),现已全部核查完毕。对近3年来,51件涉诉信访案件进行重新核查,深入剖析反思存在问题。强化监督执纪力度,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到目前为止,诫勉谈话2人,提醒谈话2人。

三是启动党风廉政监督员选聘工作。2021531日,我院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进行报名,面向社会选聘党风廉政监督员,明确廉政监督员的工作职责,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监督

)关于“‘两个责任’贯通协同机制尚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按照上级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要求,制定了《广陵法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广陵法院党建工作责任分解清单》《广陵法院2021年意识形态责任分解》。

二是强化政治教育,统一思想认识。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不断强化政治引领。加强思想教育,守住意识形态底线;加强队伍建设,严格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完善学习制度,全院干警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用理论武装头脑。通过学习,增强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做到了“两个维护”。开展民主评议和谈心谈话活动,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利用“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的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三是强化阵地建设,严格舆情监管。借助“扬州法院大数据舆情监测平台”,实现对广陵法院涉审判执行工作舆情的实时监测。加强本院“两微一网”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实行“重要稿件院长审”的制度,确保送交新闻媒体的稿件的正确政治立场。

四是坚持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德行、勤廉,切实抓好在选拔任用、公开选调、表彰奖励等方面的廉政审查,主动向派驻纪检监察组征求意见,严防干部“带病提拔任用”、“带病调动上岗”、“带病评先评优”。20215月,一名干警因近两年受到党政纪处理未按期晋升职务。

)关于“公务出差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出台《广陵法院差旅费管理办法》。2021年以来,对于出差要素填写不全或者改动的予以退回5人次,严格执行报销流程,确保各种内控制度严格执行,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和规范外出学习考察,严格执行《中共扬州市委、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三直接”十大环节操作规范〉的通知》文件规定。

三是出台《广陵法院公务卡结算管理暂行办法》。20215月,经财政部门同意,重新更换农业银行办理公务卡,合计146人已办理。20213月至今,每月在本院内网公示差旅报销明细。

)关于“案款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从严落实“一案一账号”,按照《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一案一账号”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通过费款系统打印带有二维码虚拟子账号的《诉讼费用交纳通知书》,方便当事人缴费,做到进账诉讼费与案件一一对应。

二是严格要求立案窗口信息录入人员务必精准录入,对已立案案件在7日内(诉讼费缴纳期限)移送业务庭。规范文书格式,对诉讼费减半收取必须注明。

三是出台《广陵法院案款管理规定》。退还案款时,承办人在线填写案款发放审批表,注明执行案号、当事人姓名、交款人姓名、缴款时间方式、收款人姓名账号和发放金额方式。对于未按授权审批的、字迹不清有涂改的等其他情况,财务予以拒绝兑付。截至20215月底清理执行往来不明款10笔,合计237664.49元;清理诉讼费不明款22笔,合计109513.74元;清理长期未发还往来款70笔,合计金额1105864.13元。

)关于“公车运行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出台《广陵法院车辆管理使用办法》,对公务车辆使用、车辆管理及人员管理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并严格执行。

二是加强租车用车管理,严格控制租赁成本,保证用车安全,厉行节约。委托江苏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拟定招标项目文件,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择优租用。

三是已完善公车政府采购相关手续。

)关于“食堂开支报销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出台《广陵法院干警就餐管理规定》,并明确了食堂工作人员的分工及职责。严格按照规定标准进行采购,厉行勤俭节约,对极个别多拿代拿等不良现象进行制止。食堂不定期对食材价格进行多方比价,坚决杜绝食材浪费,有效控制费用。

十一)关于“会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完善《广陵法院货币资金岗位责任制度》,并组织财务人员集中学习1次,财务章和会计章分两人保管,案款退发岗位执行双人审核制度、行政经费账分AB岗位以及秘钥各自落锁保管。2021年每月开展一次资金盘点工作,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留档。

十二)关于“集中报支、延迟报支”问题的整改。

出台《广陵法院货币资金岗位责任制度》,严格执行货币资金支付流程规定,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健全支出管理规定,对管理薄弱的环节进行进一步加强管理和控制。

十三)关于“政府采购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物业管理、劳务代理已于20193月通过区招标办公开招标的方式签订合同,合同期三年。今后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二是参照广陵区财政局转发的《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规范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江苏省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行政科拟定了《广陵法院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的征求意见稿,内控制度规定了零星采购及零星工程的采购方式和流程,杜绝直接指定施工单位。

十四)关于“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规范资产管理核算工作,做到账实相符。房屋出租严格按照《扬州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执行》。

十五)关于“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组织学习并严格落实《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规范工会经费核算,重新按标准核定个人会费,加强工会会费和经费收取使用管理。

十六)关于“思想政治建设‘首位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印发《中共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度学习计划》,精心制订学习计划,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点,结合时事政策和会议精神,适时增加学习内容;班子成员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动力。2021年以来共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场。

二是出台《广陵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计划》、《广陵法院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计划》,组织集中学习20次,集中学习活动结束后,将会议电子照片交政治部备案检查,通过学习提醒的工作方式,通知各支部、各部门及时跟进、深入思考、联系实际学习最新党内法规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保证全院干警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

三是加强谈心谈话。2021420日,出台《广陵法院关于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谈心谈话184人次;弘扬英模典型。2021427日,组织参加“全国模范法官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本院选树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新城法庭庭长倪红梅同志为英模典型,并分别于513日、528日组织了倪红梅先进典型宣讲报告会。

十七)关于“率先垂范‘放样子’有所欠缺”问题的整改。

一是抓好班子自身建设,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

二是严格落实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截至2021610日,院领导共计结案231件,多为疑难复杂案件。

三是健全完善《广陵法院党组工作规则》,加强党组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上的作用发挥。

十八)关于“敢于担当‘挑担子’还需强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院领导带头办案,多办案,办难案。截至2021610日,院领导共计结案231件,多为疑难复杂案件;加强审判管理,2021年以来发布5期审判工作运行态势分析;定期召开业务指导会议。2021430日,召开审限管理工作会议,通报了近期各庭室超长期未结案件情况,分析了目前全院审判质效存在的短板弱项,部署了下一步提升审判质效目标任务,并组织与会干警就如何有效实现法定审限内结案、如何预防案件超出审限等问题进行研讨。64日,召开长期未结案件评查情况通报会,对长期未结案件交叉评查情况、我院2021年以来的审判质效指标进行了通报。

二是院党组书记带领全体院领导班子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班子成员在今后的民主生活会当中,充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让民主生活会的召开取得“红脸出汗”的效果。本着立行立改的原则,在510日召开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民主生活会、514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当中,全体班子成员都对自己进行了自我批评,并对其他班子成员逐一进行了批评,两次民主生活会都取得了应有的成效。

十九)关于“旗帜引领作用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二是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党组书记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各党组成员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我院7名党组成员全部编入7个支部参加支部活动,20213月以来的20次学习活动均由支部书记或院领导领学。

三是进一步严格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要求及召开程序,政治部加强审查把关,2021512日前各支部组织召开了查究问题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将会议记录复印件交至政治部备案。政治部加强工作指导,明确会议事项,各支部民主生活会质量都有了较大提升。

四是组织各支部认真学习广陵区委机关工作委员会下发的《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发展党员工作指导程序》等系列指导手册,202154名发展对象按照规定提交了《发展党员全程纪实档案目录及样式》中要求的1-24项材料;做好党务公开,按时公示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监督。

二十)关于“创新内生动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相关制度,20213月份以来院党总支共组织20次党支部集中学习。

二是完善“三会一课”考核制度,认真规范填写党支部活动记录本,组织3次集中检查活动。

三是对标党建工作要求,开展“八项工程”推进为民办实事,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打造亮点特色。

(二十一)关于“凝聚人感召人效果不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党建与审判业务相结合。第二党支部组织民一庭、综合庭法官及法官助理,举办《民法典》系列讲座6场次。

二是党建工作与家庭生活相结合。各支部党员干警积极报名参加“我拍家风一视频”“我爱我家一征文”活动,取得良好的效果,在征文方面,涌现了《我的爸爸是法官》《吾家有女初长成》等感人文章。

三是党建工作与走出去相结合。组织各支部外出参观邗江区张爱萍纪念馆、泰州海军诞生纪念馆、高邮抗日战争最后一役纪念馆、南京雨花台烈士陵园等,通过爱国主义洗礼和党性教育,激发干警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身审判事业。

二十二)关于“人才梯队断层问题亟待重视”问题的整改。

一是通过省公务员考试招录两名公务员,为新增的三名员额法官(均为80后)组建了审判团队,为队伍建设持续补充新鲜血液。

二是开展“跟班先进找差距”活动,在全院选了3名员额法官、3名法官助理,采用1名员额法官带1名法官助理的模式,加强对年轻助理的办案指导,培养后备力量。

三是院党组将优先考虑45岁以下员额法官的选任,近期将对部分重点敏感岗位进行调整。

二十三)关于“专业素质有待整体提升”问题的整改。

一是通过不断完善和强化中层干部教育培训、培养选拔、管理监督、考核奖惩四项机制,不断提高中层干部的素质,增强中层干部的责任心,调动中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二是修订完善《广陵法院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加强日常学习的监督,聘用人员参加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日常学习,人员全覆盖,发放专门学习记录本,明确学习内容,组织开展政治学习、廉洁教育共12场次,并参加“应知应会测试”,撰写学习心得交流。通过完成编外人员工资套改、选聘聘用制法官助理等方式提升聘用人员归属感、荣誉感。

三是开展职业道德教育,组织“我向英烈述忠诚”、参观新四军苏北指挥部纪念馆、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活动8场,通过实践教育,引导干警不断筑牢政治信仰之基,砥砺理想信念之魂;开展“五个必谈”活动,组织开展谈心谈话184人次,引导广大干警打开心结、消除顾虑,积极参与到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来;出台《广陵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方案》《广陵法院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方案》,深入查摆全院干警在审执案件、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履职尽责情况,以查促改。

二十四)关于“考核评价激励机制仍需完善”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法官审判绩效考核办法》,改变过去偏重办案数量、片面搞平衡的做法,切实以办案数量、案件难易程度、办案质量、办案效果综合考评各业务部门、各法官业绩,充分发挥业绩考评的激励作用,充分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

二是制定《广陵法院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实行月小结、季评鉴、半年总结和年终考核相统一的考核模式,建立个人平时考察档案,对平时考核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防微杜渐、抓早抓小。

三、推动持续整改的目标和思路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区法院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我们清醒认识到,对照区委巡察整改要求,巡察整改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短板,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压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区委巡察成果。区法院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充分结合当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推进全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强化政治建设。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始终把贯彻落实巡察整改意见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不折不扣地坚决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确保改彻底、改到位,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坚持不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是坚持长效机制建设,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以加强制度建设为主线,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过问案件登记制度、案款发放制度、财物管理制度,切实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确保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中共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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