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1月18日至1月29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文昌集团进行了巡察,3月19日,区委巡察组向文昌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高度重视,统一部署
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3月25日,集团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统一认识,专题研究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责任和措施,印发整改工作分工方案,明确各项整改任务的牵头领导、主责部门,要求各责任部门根据任务清单深入排查问题,仔细研究,认真分析,逐条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扎实推进整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为组长,班子其他同志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接相关责任部门,落实巡察整改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在整改过程中,集团党委切实担负起整改的主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按照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制定方案,细化措施
于4月15日、5月28日、6月8日分别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议,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举一反三找问题,标本兼治定对策,以巡察反馈的9大方面32项问题为依据,制定《文昌集团党委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抓好巡察整改的5项总体工作要求和方法步骤,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形成详细的整改路线图、时间表,做到巡察反馈意见无缺项、无遗漏、全覆盖。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理论组织学习浮于表面。董事会、领导班子会议事务性问题研究多,理论学习少,未能将习近平在全国国企党建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市区委深化国企改革目标任务和重大决策部署理解到位并融入公司治理环节。”问题的整改。(已整改完成)
(1)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已制定《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每月按计划组织开展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不少于1次。(2)已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企党建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了专题学习研讨,对如何将国企党建融入公司治理环节有了更深的认识,进一步加强了对国企党建的理解和领悟。
(二)关于“国企改革不彻底,去行政化、去平台化方法举措有待加强,结合集团自身特点谋划企业发展不够。截止目前,集团下属3个子公司实体化运营未能实质推进。”问题的整改。(正在整改过程中)
(1)与相关合作方沟通对接,谋划注册成立物业公司工作方案已提交集团董事会研究审议通过,正在按照方案推进物业管理实体化运营相关工作。(2)谋划推进鼎汇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实际运营事宜,拟由开发区管委会牵头与广陵国投公司洽谈合作,鼎汇公司参股设立相关股权投资基金,围绕开发区产业升级,培育企业上市开展股权投资、上市辅导等业务。(3)鼎昌建设公司项目市场的拓展和项目建设进度加快推进中,6月底,南部路网3条道路部分路段完工通车,目前正对接管委会推进宝林路拆迁和秦邮南路道路红线的确定事宜。
(三)关于“党组织决策前置程序落实不到位。集团领导班子在落实党组织研究讨论重大问题前置程序、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经党组织集体研究后再由董事会作出决定并执行的要求不到位,存在以董事会、领导班子会议代替党组织集体研究的现象。”问题的整改。(已整改完成)
严格落实党组织研究讨论重大问题前置程序,已起草党委会议事规则及权限清单,草拟完善《集团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事项权限管理办法(试行)》,通过明确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经党组织集体研究后再由董事会作出决定并执行的要求,促进管理层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确保党委的意图在重大问题决策中得到体现。
(四)关于“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融合不到位。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建工作与企业经营管理未能有机结合,未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存在党建和业务“两张皮”问题。”问题的整改。(正在整改过程中)
已起草修订公司章程,拟在公司章程第七章增加党组织的相关内容,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明确党委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程序等。将党建工作与企业经营管理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
(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学习、考核、网络信息发布等机制不健全,缺少意识形态专题专项学习。个别领导班子成员思想认识程度不够,个人学习笔记由他人代写以应付检查,业务能力欠缺,对分管领域情况不清。”问题的整改。(已整改完成)
(1)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进一步加强对意识形态相关理论的学习,于6月10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并将学习情况在“广陵发布”APP上发布。(2)已印发《文昌集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意识形态学习、考核、网络信息发布等机制,把意识形态工作同公司经营一同部署。(3)将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以提示函的形式印发给领导班子,定期开展学习笔记抽查,提醒领导班子严格按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并做好学习原始记录。
(六)关于“历史遗留问题处置乏力。在面对集团成立前期经开区与部分企业租赁协议的签订,房租、物业费欠缴等历史遗留问题时,抓住主要矛盾立决立改不够。海沃机械新厂区、迈威斯等8家企业未签租赁协议或未续签;欧维佳等10家企业房租、物业费欠缴。”问题的整改。(正在整改过程中)
(1)会同管委会成立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建议方案及关于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的函已报开发区党工委。(2)对租赁协议进行了全面清查,已梳理完成未签协议或未续签协议企业清单及欠缴房租企业清单。(3)已请集团法律顾问按照最新民法典修订完善租赁协议文本,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4)对欠缴企业发送13份催缴通知书,迈威斯已续签租赁协议、欧维佳欠缴房租已全部缴纳、川石石油已完成租赁协议签订。
(七)关于“集团化债能力欠缺。自成立以来,融资规模逐年扩大。2020年净增融资49亿元,债务增长速度过快,部分项目融资成本较高,融资综合成本超过10%的约24亿元,对区政府提出的融资成本要求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已整改完成)
(1)梳排全年资金需求,全年投融资计划已上报区政府和区国资办,区政府常务会已上会研究。(2)严格执行区政府关于“经营性债务提示函”的要求,确保融资资金不用于公益性项目建设,融资项目按要求及时报区国资办备案审核。(3)采取倒排计划、问题会办、进度日报等机制,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及时与开发区管委会进行项目资金结算,加速资金回笼,逐步化解债务。(4)加大高成本融资债务置换,停止高成本非标融资的合作与提款,2021年1-5月,新增融资平均综合成本6.69%,较2020年下降0.88%,较2019年下降2.27%。
(八)关于“资产保值增值成效不明显。长远战略及路径规划欠缺,市场化运营盈利创收措施缺乏。集团资产的运营管理除房租、物业费收入外,其他资产运营收入甚微,闲置资产占比达40%以上。”问题的整改。(已整改完成)
(1)已开展资产大清查,梳理更新《国有企业房屋资产运营情况表》,迅速摸清家底。(2)已印发并执行《工业载体资产保值增值行动方案》,探索市场化运营盈利创收措施,加强对资产运营管理的路径规划。(3)已与开发区招商部门对接,充分研究园区优势产业发展现状和特点,按照园区功能定位和产业规划,加大招商力度,积极招引相关企业入驻,2021年新入驻企业10家,租用面积17858㎡。
(九)关于“重大决策定向存在缺位。非标贷款综合成本过高。2015年至今,其托管公司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通过第三方贷款25笔,贷款金额47亿元,支付第三方机构费用9618.39万元(其中2019年5月至今通过第三方贷款9笔,贷款金额19.44亿元,支付第三方机构费用共2721.2万元)。其名下托管国有企业扬州天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由个人(董永红、陈熹)持有公司所有股份。”问题的整改。(正在整改过程中)
(1)已停止与第三方金融中介公司合作,逐步调整融资结构,进一步压降非标贷款综合成本。(2)关于扬州天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个人持股问题,鉴于该公司由开发区管委会实际管理,已形成文件上报开发区管委会,并召开巡察整改问题协调推进会议,明确由开发区财政局牵头梳理天灿建设公司个人持股的具体情况并进行整改,目前该项工作正跟进对接中。
(十)关于“大额资金往来清理不及时。文昌集团及其管理的33家公司账面往来存在大量其他应收款个人余额(3047.3万元)、其他应付款个人余额(46893.16万元)、与民营企业其他应付应收款余额未能及时进行清理的情况。其中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公司其他应付个人款1000万元以上6户,总计46893.16万元。集团托管公司志强市政账面与上海馆奇实业有限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16375.89万元未注明具体事由。”问题的整改。(正在整改过程中)
(1)已详细梳理其他应收款个人余额(3047.3万元)及其他应付款个人余额(46893.16万元)明细,掌握存在的具体问题,并将相关明细提供管委会财税金融中心。(2)鉴于大额资金往来清理不及时问题涉及文昌集团成立以前的历史遗留问题,已召开管委会财税金融中心、文昌集团及事务所三方会议,针对相关问题进行讨论,整改措施正在拟定中。
(十一)关于“重大项目管理不规范。建设单位投资控制意识不强。存在不按发改委核准建设投资规模和投资额进行目标控制的情况。京杭路工程建设费用从招标控制价到施工合同价均超投资估算,施工合同价高于投资估算工程建设费用约47%;招标代理费高于投资估算118%;且未按立项批文要求对进行调整的内容提出变更申请重新办理核准手续。”问题的整改。(已整改完成)
(1)针对京杭路巡察反馈的问题,已全面梳理京杭路超投资估算基本情况,理清方案调整情况,并出具情况说明。(2)强化投资控制意识,后续项目严格按照发改委核准的建设投资规模和投资额进行,如方案调整及时向发改委提出变更申请,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十二)关于“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重程序,轻控制。未按中标范围及内容进行合同管理,投资和质量控制的作用发挥不充分。京杭路跟踪审计月报无实质性内容,第三方专业咨询单位未提供任何有效的成果文件;跟踪审计最低价中标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已整改完成)
(1)已召开一次所有在建项目第三方跟踪审计会议,制定了跟踪审计月报模板,进一步明确跟踪审计月报的要求,特别是跟审意见的提供。(2)已经要求京杭路跟踪审计单位对照新要求进行整改,对现场情况、造价把控提出合理化建议,目前整改正在进行中。(3)实施每月对审计人员在岗情况进行抽查,并参加相关项目的协调会,进一步规范跟踪审计履职情况。(4)已梳理京杭路跟踪审计招标相关情况,优化招标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招标程序。
(十三)关于“翠月新苑招标代理档案成果文件直接将投标人报名表中报名单位划去,失去了招标投标的严肃性。”问题的整改。(已整改完成)
(1)已会同规划建设部查找了翠月新苑招标代理档案,梳理原始凭证,理清问题。(2)已召开会商会办会,纠正了前期工作不严谨导致的问题,完善了相关档案。(3)已建立了满意度调查相关机制,对代理单位选择优秀的录用。(4)正在筹备开展一次招投标人员的专业化培训。
(十四)关于“银行账户管理不规范。集团内部共设310个银行账户,部分银行账户未在账户一览表中体现,‘僵尸账户’清理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正在整改过程中)
(1)已梳理所有平台公司的银行账户,并与各平台的开户清单核准,共313个银行账户。(2)将银行账户清单与融资需求核对,确定可销户明细,“僵尸账户”清单正核对确认中。目前,已注销扬州鼎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江苏银行梅岭支行的1个账户。(3)规范对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审批设立银行账户程序。
(十五)关于“财务报支不规范。出差未经审批;报销凭证未附活动方案及人员名单;以现金方式发放年度绩效考核和评先评优奖金。”问题的整改。(已整改完成)
(1)已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了出差(培训)事前审批单,严格规范审批程序。(2)已完善报销凭证清单,活动报销要求附活动方案及签到表,进一步规范了财务报支工作。(3)已经完全杜绝以现金方式发放年度绩效考核和评先评优奖学金。
(十六)关于“会计核算不规范。往来账记账科目不规范,仅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未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往来账金额存在差异,其托管公司经开公司账面显示2020年初与托管公司樱花园艺其他应收款年初贷方余额4.42亿元,但樱花园艺账面显示2020年初与经开公司其他应收款年初借方余额6.16亿元。”问题的整改。(正在整改过程中)
(1)鉴于往来账记账科目不规范问题涉及文昌集团成立之初的期初数问题,已召开管委会财税金融中心、文昌集团及会计师事务所三方会议,整改措施正在拟定中。(2)公司内部已要求往来款项实行每季度核对一次,确保会计核算规范。
(十七)关于“往来款记账明细不规范。扬州京杭建设投资实业有限公司2020年明细账显示“其他应收款—内部往来(扬州京杭建设投资实业有限公司)2890万元”。”问题的整改。(正在整改过程中)
(1)鉴于往来账记账明细不规范问题涉及文昌集团成立之初的期初数问题,已形成文件上报开发区党工委,并召开巡察整改问题协调推进会议,已召开管委会财税金融中心、文昌集团及会计师事务所三方会议,整改措施正在拟定中。(2)公司财务工作将持续规范往来款记账明细的管理。
(十八)关于“记账凭证附件不全。托管公司经开公司2020年6月凭证支付6月利息3254.86万元未付明细清单,且银行付款回单未记入同一凭证。”问题的整改。(已整改完成)
(1)针对记账凭证附件不全的问题,已调整经开公司2020年6月利息支付凭证并完善明细清单、银行付款回单等相关附件。(2)已制定互查机制,要求每季度总账之间互查账目,包括记账以及凭证所附附件。
(十九)关于“长期投资与实收资本不符。其托管公司运东金属对广沃液压投资40000万元,账面无记录。”问题的整改。(正在整改过程中)
鉴于长期投资与实收资本不符问题涉及文昌集团成立之初的期初数问题,已形成文件上报开发区党工委,并召开巡察整改问题协调推进会议,已召开管委会财税金融中心、文昌集团及会计师事务所三方会议,整改措施正在拟定中。
(二十)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应收未收房租1268.17万元,新购固定资产12.34万元未入账;管委会移交固定资产移交手续未办理,资产未入账。”问题的整改。(正在整改过程中)
(1)加大房租催缴力度,已采取发送催缴通知书、市场化手段、诉讼等多种方式催缴房租,2021年1-6月已累计催缴房租720万元。(2)提高认识,强化资产管理观念,健全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加强源头管理。(3)已梳理属于管委会的相关固定资产,正在与管委会办理移交手续并入账。
(二十一)关于“工会会费使用不严格。工会会费未缴纳;工会账户未独立开设;工会慰问未注明慰问对象且超范围慰问;集团福利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超出省总工会关于《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范围。”问题的整改。(已整改完成)
(1)已核算工会会员会费,2021年4月以前工会会费补缴已完成,从2021年4月起,每月按时足额收缴会费。(2)已单独开设工会银行账户,实行独立管理,独立核算。(3)已严格按照《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条款开展慰问活动,做到慰问对象合规、明确。(4)针对集团福利制度中第三条第三款中部分与细则不符的问题,对照省总工会关于《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已调整印发集团福利管理制度。
(二十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2019年未签订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未制定领导班子‘一岗双责’清单,无相关履责情况报告。2020年领导班子‘一岗双责’清单仅为电子表格,无领导班子成员签字确认。”问题的整改。(已整改完成)
(1)3月31日已召开集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签订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按要求制定完成2021年党委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领导班子“一岗双责”清单一式两份已签字存档,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在日常工作中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清单。(3)集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方案正草拟完善中。
(二十三)关于“监督制约机制缺失。内部监督仅制定了排查防控措施表格,未建立健全防控机制、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问题的整改。(已整改完成)
(1)在现有风险防控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文昌集团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以重要岗位、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为重点,以权力监督制约为核心,切实加强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建立健全权责明晰、流程规范、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2)已于6月底前开展一次廉政风险防控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
(二十四)关于“‘三重一大’事项未及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监督,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已整改完成)
即知即改,已加强与区纪委纪检一室的沟通对接,召开巡察整改会议等“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前,提前将议题告知派驻机构,充分听取区纪委纪检一室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决策合法合规。
(二十五)关于“重大事项报告不全面,近年来重大事项报告仅有注资、内部机构、岗位、子公司设置以及投融资计划三项。”问题的整改。(已整改完成)
(1)已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并结合上级要求制定《集团重大事项报告制度》。(2)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对融资项目、工程项目、拆迁资金兑付、干部人事任命等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并做好记录台账。
(二十六)关于“监督责任履行不充分。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监督力度不够全面,对关键岗位、重点领域人员进行廉洁从业、防范职务违纪违法方面的警示教育不深入。日常监督检查和廉政提醒、任职提醒、谈心谈话等工作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已整改完成)
(1)已出台监事会工作要点和计划,2021年4月份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相关审计报告,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监督检查,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2)列席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对各项工作开展和决策进行监督,发表监督意见。(3)加大对重点业务和关键部门的监督力度,根据要求对超1000万以上的项目按照一事一报的原则向国资监管部门报备;(4)已针对各部门负责人开展一次集中廉政谈话,并于每月办公例会进行廉政提醒,对2021年新入职6名员工开展集中任职谈话,严防廉政风险,进一步做好廉政监督。
(二十七)关于“以案促改未深入细化。2020年文昌集团有3人因违纪违法问题受处分,充分暴露了集团在融资监督和廉政风险防控方面存在漏洞。问题发生以来,文昌集团仅召开班子成员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观看警示教育宣传片方式进行整改。未能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活动,未能细化风险防控措施,达到处理一人净化一片的政治效果。”问题的整改。(已整改完成)
(1)已印发《文昌集团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权责明晰、流程规范、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2)已于6月底前开展一次廉政风险防控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3)围绕“5.10党风廉政教育活动日”,由集团纪委书记与各部门负责任人开展了一次集中廉政谈话,并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观雨花台革命烈士纪念馆、梅园新村纪念馆、“清风广陵—廉政书画展”等,进一步加强针对性的廉政教育。
(二十八)关于“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会前准备不充分、会议议题不集中、查摆问题不严肃、整改措施不到位等问题。2020年7月专题民主生活会材料及会议记录中均无班子成员相互批评内容,个别班子成员未深入检视自身存在问题,未对上年度民主生活会的整改落实情况作出报告,未对本人重大事项报告作出说明。”问题的整改。(已整改完成)
(1)已按要求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会议方案、撰写对照检查材料,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形成会议记录。(2)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上级文件要求执行好民主生活会制度,注重理论学习,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撰写好对照检查材料,将自身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本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等作为民主生活会的汇报内容,同时,加强班子成员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如实做好会议记录。
(二十九)关于“支部工作开展不正常。2019年未开展支部委员会,2020年仅开展8次支部委员会、3次党课。党小组活动未及时记录,涉嫌后补。”问题的整改。(已整改完成)
(1)专题召开支委会,组织各支部委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条例》和“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各支部委员对党务知识的学习和领会。(2)指导督促各支部按照《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的部署,制定支部2021年“三会一课”计划和学习计划,严格按计划落实“三会一课”,并及时做好记录台账。
(三十)关于“支部‘三会一课’台账未按要求分类定时记录。2019年和2020年基层党组织活动情况综合记载簿,党支部概况、党支部任期目标、党员联系群众、流动党员情况等未记录。”问题的整改。(已整改完成)
专题召开支委会,组织各支部委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条例》和“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各支部委员对党务知识的学习和领会,督促各党支部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台账记录的相关要求,分年度完整填写基层党组织活动情况综合记载簿,定期检查记录情况。
(三十一)关于“党员管理松散,党费交纳不及时。2019年9月26日文昌集团党支部在部分参会党员党组织关系未转入的情况下进行党支部选举,且存在党组织关系未转入的党员参选支委会成员的问题。2021年1月,党支部才分别将2020年党员党费分上、下半年汇缴至区委组织部。”问题的整改。(已整改完成)
(1)专题召开支委会,组织各支部委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条例》,加强各支部委员对党支部选举流程等党务知识的学习和领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2)已按季度缴纳党费,第一季度党费已缴纳并完成缴费凭证的存档。计划于近期完成第二季度的党费缴纳。
(三十二)关于“文昌集团子公司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任命仅通过两次董事会集团研究,未严格按照国企干部任职的相关规定进行,全程纪实工作不力,未见民主推荐、考察等环节相关资料。”问题的整改。(正在整改过程中)
已草拟《文昌集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严格按照国企干部任职的相关规定进行干部的任命,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民主推荐、考察等全程纪实工作,并及时对相关台账进行整理归档,确保干部选拔程序合规。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文昌集团党委将按照巡察反馈的意见,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持续抓好整改。强化问题导向,增强政治意识,围绕区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所有整改任务。对已完成或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自查,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对需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一个一个督办,一个一个销号;对需要长期坚持的,紧盯不放,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健全长效机制。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落实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追根溯源,标本兼治。注重发现和总结整改过程中的有效措施和有益经验,围绕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党的领导、重大事项监管、廉政风险防控等重点工作、重要环节,针对性的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着力构建公开透明、科学合理、运转有序的长效机制,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断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三)巩固整改成效。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集团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保持战略定力,正确处理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推动当前工作的关系,既要打好“攻坚战”,又要打好“持久战”,坚决防止问题变异反弹,让全体全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经过这轮巡察整改工作,在思想认识上、发展本领上、履职能力上有新提升,推动集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4-80786399;电子邮箱wcjt2019@163.com。
中共扬州市文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