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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扬州市广陵区应急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1-11-01  访问量: 

按照委统一部署,委第三巡察组于2020512日至710日对区应急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98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应急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应急管理局党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深刻、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区应急管理局党组真心认同、虚心认领,真诚虚心接受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问题整改的实效推动应急管理工作再迈新台阶,护航区域高质量发展。

(一)凝聚整改共识,强化组织领导。巡察反馈会结束以后,区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苗永前立即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了部署,并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安委办专职副主任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组书记、局长为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直接负责,切实发挥示范作用,带头抓好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工作落地生根。1120日,局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明确目标抓整改。巡察整改以来,局党组先后5次召开会议研究、推动巡察整改工作。

(二)细化整改方案,促进精准整改。对照区委第三巡察组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3个方面存在的9个问题,局党组进一步细化为54个具体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分析原因,建立整改清单,列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制定了《中共扬州市广陵区应急管理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三清单并经区委巡察办、第三巡察组审核同意,形成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副组长牵头整改,责任科室、下属单位具体整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整改的巡察整改工作责任落实体系,强化巡察整改工作的精准性。

(三)坚持统筹兼顾,有序推进整改。为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局党组统筹推进巡察整改与业务工作,坚持巡察整改工作与业务工作并行并重,实现两手抓两促进。局党组按照责任分工、目标任务、时限要求,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制度,列出整改清单,实行销号式管理,确保整改任务件件有回音、有落实。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主要成效

对于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局党组真抓实改,截止目前,54个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完毕。

(一)关于局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未作系统安排,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及国家安全发展战略的学习不经常、不深入、不扎实,学深悟透做实有差距,与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问题的整改。

修订完善了2020年局党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纳入党组学习计划,并按专题设置主讲人;购买了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有关学习读本,印发了《习近平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选编)》,在局党组会上有序有力推进学习;《广陵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中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宣传贯彻作为专题,在网络学习平台推进学习并用于指导应急管理实践。

(二)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常态化制度要求不到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一定程度上形式大于内容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健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机制,建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有关制度;把两学一做常态化教育与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等有机结合起来,定期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分享会;召开支部大会,号召全体党员向闵敏同志学习,以先进典型引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回头看;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的七种能力的要求,4名年轻干部进行了学习心得交流。

(三)关于以安全生产监管压力大,巡察督导、专项整治、疫情防控任务重为由,放松学习教育和计划的落实,缺乏的精神问题的整改。

坚持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机关学习,局党组会议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应急管理工作新要求经常化;认真组织全体人员利用应急管理部网络学习平台进行学习,完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两个专题的学习,每个专题20学时;认真组织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参加省、市、区组织的学习。

(四)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没有进行过意识形态专题专项学习,近三年党组会均未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未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班子成员分工、述职报告中均未见意识形态工作内容问题的整改。

出台了中共扬州市广陵区应急管理局党组《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积极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

(五)关于“‘学习强国’APP活跃度在机关工委下属37个党组和支部中最低,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整改。

对局党支部各党员学习强国”APP学习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了解了每一名支部党员的学习情况,建立了学习强国”APP学习提醒机制,学习强国”APP活跃度不断提升。

(六)关于对将安委办、专治办等同于应急管理局,出于平行关系顾虑,对面上部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综合协调、督查落实缺乏力度,对工作推进推诿、扯皮、敷衍的单位督促、通报不够,顶真较真的勇气、锐气不足问题的整改。

全面梳理了区安委办、专治办、应急管理局的工作职责,按照省、市要求,推进安委办实体化运作,将应急管理局综合协调、巡查督导等职责划转安委办,推动安委办警示约谈、述职、督办等制度建立,加大对安委会成员单位的督促力度,提升安委办的权威,对市安全生产巡查督导反馈问题整改效率不高的牵头单位进行了约谈。

(七)关于对专治办建立专班的要求未落实到位,实际由应急局2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工作联络,有序组织、督查推动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扬州市广陵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暨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分工和工作制度的通知》,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牵头单位抽调人员建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班,并成立综合督查、巡查督导、新闻宣传、服务保障等4个小组,保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序开展。

(八)关于对各级巡查督导交办、反馈问题的整改督办,在牵头组织、督促落实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问题的整改。

加大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力度,完善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督办、交办等制度,借助安全生产现场会制度,在问题久解不决、推诿扯皮的单位召开现场会,推进问题解决。

(九)关于对推动全区安全生产三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对属地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缺乏监管力度,一些地方党委政府首位意识还不强,重视程度还不高,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不多,监管力量、能力不足,存在依赖思想问题的整改。

推动乡镇、街道、园区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考核评价指标出台;开展了安全生产巡查督导,对巡查督导中排查出的问题及时跟踪整改;建立了全区安全生产培训机制,将安全生产纳入党政领导培训课程;建立安全生产警示、约谈、述职等机制,对隐患整改不力的属地乡镇、街道、园区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十)关于对与行业监管部门有效沟通、协调、衔接不够,和个别部门就安全生产管理、监管三管三必须的职责界限至今仍未理顺,安全生产存在缺位、错位现象问题的整改。

推动《扬州市广陵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的落实,进一步梳理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理清权责边界;加强安全生产巡查督导,对不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部门进行及时通报,督促责任落实;及时调整区安委会成员单位,明确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安委会组成人员。

(十一)关于对企业对主体责任认识仍不深刻,辖区小微企业占比大,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事故多发与三违存在直接关联,规上企业重效益轻安全一定程度存在,事故隐患红丝带推广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推进安全生产宣传进企业活动,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安全生产培训机制,加强企业负责人和安管员培训,推动企业全员培训,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加大对事故隐患红丝带推广力度,扩大红丝带的知晓度和影响力;成立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班,加大监察执法力度。

(十二)关于对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存在老好人思想,整改落实闭环不全面,考核通报处理不顶真,需要强化担当作为问题的整改。

制定了安全生产巡查督导规则,规范安全生产巡查督导;定期对安全生产问题处置监管平台录入单位进行了通报,约谈了隐患整改不力单位负责人。

(十三)关于对未见对省‘3·21’、市‘3·21’和区‘4·10’等事故的教训反思记录问题的整改问题的整改。

局党组研究制定了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制度,并提请区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集中学习了“3·21”事故警示教育片,对近三年辖区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数据分析、寻求对策。

(十四)关于对区应急管理局在原安监局的基础上从多部门划转整合应急综合救援职能,职能划入的物理叠加已经完成,但部分职能有职责无支撑体系,如自然灾害监测体系尚未实现信息联通和信息资源共享,实际工作与同级别其他部门沟通协调不够,对灾害防治救援的牵头协调作用未能充分发挥。机构改革后,职能转变步伐不快,距离改革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全区大应急的工作格局尚未完全形成问题的整改。

积极组织承接新职能的科室人员参加省、市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加强同人武、发改、住建、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的沟通,强化协同配合;成立了全区灾害信息员队伍,聘请专业机构编制全区应急预案,建设应急指挥中心。

(十五)关于对检查多,执法少,在安全生产领域中,没有与住建、市场监管、消防等行业监管部门形成常态联动执法机制,亮剑不够问题的整改。

积极对接区编办,及时调整充实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力量,补齐监察执法编制,2名军转干人员已经到位,另有3名人员正在通过2021年公务员考试进行招录;建立与生态环境局、住建、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联合消防、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对东方食品城、志胜仓储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

(十六)关于对执法过程中考虑企业困难、信用多一些,尤其是骨干企业,侧重处罚外包单位,致使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对事故的反思不够。应急局2017-2019年行政处罚立案起数、处罚金额在全市县(市、区)中居后问题的整改。

202010月,设立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班,成立了4个执法室,开展分片划区执法,执法检查的密集度、行政处罚事前立案、处罚金额大幅度提高,行政处罚立案占据立案总数的42%,处罚金额较前三季度上升了31.2%。据最新通报,广陵区行政执法工作在扬州市6个县市区中排名第4,上升了2个名次。

(十七)关于对应急管理局直接牵头(管理)的两个专项整治有待深入,2017年以来,工商贸和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发生了20起事故。在辖区260多家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中仅立案处罚4问题的整改。

紧密结合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加强冶金等工贸行业和危险化学品及小化工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的推进力度;成立了危化大队,启动专项执法,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等单位的监察执法力度;积极在危险化学品、冶金等工贸行业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178家规上企业通过了双控达标验收。截止目前,全区范围内冶金工贸、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十八)关于对13个乡镇(街道、园区)开展委托执法一年来,无一起行政处罚案件,也没有主动向监管部门提供过案源,甚至有地方保护主义现象问题的整改。

制定《广陵区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实施办法》,与12个乡镇(街道、园区)签订委托执法协议,大力推动委托执法;对12个乡镇(街道、园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开展执法实践上挂锻炼,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素质;与乡镇(街道、园区)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组,加大监察执法力度。

(十九)关于对局案审会记录模板化,未体现研究讨论过程,案件自由裁量权落细不够,对企业的经济处罚均按照法律规定的下限处罚,没有按违法情节轻重区别对待,执法公示制度也没有严格落实,行政处罚的震慑作用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问题的整改。

组织监察执法人员对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卷宗进行学习,编制《广陵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内控制度》,提升办案能力;进一步规范案审会记录,对案审会情况进行全面、客观记录;持续强化监察执法力度,对于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上限处罚,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二十)关于对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近三年发文数量逐年递增,尤其是重大节庆、重要节日等时间节点更是密集发文,且每年直接转发上级来文数量占比约50%左右,缺乏结合广陵实际的具体落实措施,认为发文就是监管,有不发文担心问责的顾虑问题的整改。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对基层减负的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对会议、文件等进行研究,严格会议、文件审批程序,制定条线发文、开会集中会商制度,相关文件结合实际尽量少发、合并转发,专题部署会议尽量少开、套开、合并召开;强化责任担当,坚决将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因地制宜推进工作,坚决避免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现象的出现。

(二十一)关于对巡察组进驻前印制了《广陵区应急管理局制度汇编》,未经局班子研究讨论,抄袭、应付检查痕迹明显,如在印章管理制度中竟出现江都区字样等等问题的整改。

先后2次召开全局作风建设专题会议,坚决杜绝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进一步修订局内控制度,在局党组会上进行研究,提升制度的实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十二)关于对作风检查流于形式,近三年应急管理局有部署作风效能督查工作,但提供的《问题清单表》等均为空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尚未做到四不两直,有的检查流于形式,或跟踪整改不到位,一定程度存在检查人员多、排查问题少检查多、执法少等走马观花、重查轻整的现象问题的整改。

召开了作风建设会议,完善作风建设等方面制度,定期对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作风建设的行为要进行通报批评;坚决杜绝作风建设中的形式主义,克服老好人思想;优化了安全生产检查机制,加强对检查人员的培训;建立健全明查暗访、双随机等制度,加大四不两直推进力度;改革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体制机制,设立专班,成立执法室,开展委托执法,执法的力度不断提升。

(二十三)关于对片面追求考核指标任务的完成,在部分企业仅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分的情况下,帮助企业沟通协调过关,影响了标准化推行的实际效果问题的整改。

深化作风建设,坚决避免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形成正确的政绩观;开展三级标准化审计,对于三级标准化运行质态差的企业进行淘汰。

(二十四)关于对机构改革以后,面对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全新应急管理工作,本领恐慌现象比较普遍,部分工作人员学习、钻研业务知识不主动积极,有依赖专家思想,能力水平不能适应当前形势任务要求,存在不能为、不敢为的问题,还有部分人员担心工作不到位被问责,思想不稳定,影响应急管理工作质效问题的整改。

认真组织全体人员利用应急管理部网络学习平台进行学习,完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两个专题的学习,每个专题20学时;认真组织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参加省、市、区组织的培训,开展全区应急管理人员专题培训,切实提升业务能力素质;继续强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全体人员担当作为的意识

(二十五)关于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没有得到严格的落实,公务接待违规报支香烟费用,三单一函手续不齐全。工作餐仍有超标现象问题的整改。

召开党组会,进一步加强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区有关规定的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健全公务接待、工作餐等内控制度;强化三单一函的审核、票据的把关,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律不得报销。

(二十六)关于对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执法用车仍有在非定点单位维修,办公用品、办公耗材和文印仍有在非定点单位购买或进行问题的整改。

修订完善应急管理局各项内控制度,对采购等进行清单管理,对采购、维修等票据进行严格审核,不在政府采购范围的采购及维修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需详细说明

(二十七)关于对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超标准、超范围列支差旅费;值班费发放仍不规范。聘用人员在领取值班费的同时在工资构成中仍有加班工资、不按清理要求停发通讯补贴、重复领取节日慰问金。无依据发放值班床上用品问题的整改。

组织了机关工作人员对乘坐交通工具、差旅费标准、值班费标准的学习,并严格遵守各类标准;组织会计人员参加区组织的培训,提升从业意识,确保所有费用符合财政标准,对于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费用不得报销;进一步对接上级业务部门,强化值班室建设,推进规范化值班;规范聘用制人员工资福利发放标准,禁止超范围超标准发放

(二十八)关于对安全生产管理协会危化分会发放有关人员工资无依据问题的整改。

指导安全生产管理协会危化分会内部制度建设,与民政等部门沟通,办理危化协会脱钩手续。目前,危化协会已经与安全生产管理协会脱钩。

(二十九)关于对职工结婚慰问违规以现金代替实物发放。工会活动奖励人数超过规定的参与人数的1/3的比例问题的整改。

对局工会进行了重新选举,选用合适的人员担任工会职务,加强对工会的管理;组织工会干部对工会福利发放有关标准进行学习,严格依据标准、形式发放职工福利。

(三十)关于对财经纪律执行不严,工作餐无申请单或无用餐人数及人员名单,部分餐费发票上注明的用餐人数与工作餐申请单上的用餐人数不一致、发票抬头不规范,一事一结的要求未落实到位。商品支出缺少购买及发放清单等附件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工作餐申请流程严格执行一事一结,遇有特殊情况要做出书面说明;规范商品采购及发放,做到清单化管理。

(三十一)关于对会计工作基础薄弱,记账、对账不及时,时间跨度长。有的凭证相关附件不齐全、不规范。局本级及安全生产管理协会报支费用时将资金转入工作人员个人银行卡后再提现,不符合财务管理要求问题的整改。

对会计岗位进行调整,将负责会计工作的聘用制人员调离会计岗位,由在编在岗人员担任会计;积极组织会计参加区举办的会计人员业务培训,邀请专业人员对会计进行业务指导,提升会计从业人员素质;开展了财务工作自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规范费用报支流程,坚决杜绝资金转入个人账户提现。

(三十二)关于对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未单独设置科目核算,也未能专款专用,将2018年党性教育培训费用5.4万元列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支出项目的检查台账问题的整改。

严格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做到专款专用,对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推动整改落实。

(三十三)关于对局党组班子对党的全面领导认识不够到位,结合广陵实际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主动思考不多,弱化了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作用问题的整改。

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契机,全面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的宣传贯彻,做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论述与广陵区实践结合起来;对全区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制定风险隐患白皮书,切实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破解全区应急管理中的难题;建立了安全生产监管三项机制(现场会、培训、警示教育),推进监察执法机制创新,推动法制全流程监督,先后2次被《中国应急管理报》作为先进经验进行介绍。

(三十四)关于对局党组未制定下发议事规则,党组会议频次不高,人员晋升、重大资金安排、新进编外聘用人员等三重一大事项未上或少上党组会研究,存在以党政联席会、局长办公会代替党组会以及非中共党员班子成员列席党组会参加表决的不规范现象问题的整改。

制定局党组议事规则,推进党组议事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局党组会商“三重一大”问题经常化,理清党组会、办公会的职责界限,严格执行非党班子成员列席党组会等方面的规定,规范党组会表决程序,杜绝非党员班子成员进行表决情况出现。

(三十五)关于对近三年区级机关部门绩效管理和作风建设考核排名靠后且呈下降态势,多数谈话对象反映班子主要负责人有老好人思想,干部管理狠劲不足问题的整改。

对近三年在区级机关部门绩效管理和作风建设考核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查漏补缺,制定整改任务;强化机关纪律和作风建设,先后2次召开作风建设专题会议,编制机关管理内控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加大对机关纪律和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力度,对于违纪违规行为要通报批评,对于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要进行问责。

(三十六)关于对巡察发放民主测评表20份,其中对领导班子有3人未作评价,班子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优秀率都为80%,个别班子成员有不合格的评价,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加强理论和应急管理专业知识学习,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提高领导水平;合理分工,实行领导分工负责制,党组成员认真履责尽责,压实担子,形成既各司其职,又互相协作的机制,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交流沟通,增强班子的核心领导作用;开展谈心谈话和意见征集活动,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十七)关于对近三年党组会议未见谋划研究和部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简单地以开会提醒、印发责任清单方式落实主体责任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开展“12·9”反腐倡廉日活动;加强同派驻纪检组的联系,进一步强化纪检监督责任,推进廉政谈话制度化、常态化。

(三十八)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制定不认真,非中共党员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清单中出现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有的年度责任清单中出现大力支持委纪委工作等内容,系明显抄袭、走形式。至今尚未按区纪委要求的48日时间节点制定上报2020年度应急管理局责任清单问题的整改。

召开作风建设会议,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坚决杜绝慵懒散,提升执行力,保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中对党员和非中共党员进行严格区分,坚决贯彻党组会、民主生活会非党班子成员列席方面的规定;重新梳理廉政风险点,编印《广陵区应急管理局内控制度汇编》。

(三十九)关于对近三年应急管理局党组上报区纪委监委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数量为零。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空转,责任清单均未按要求签字背书,未能结合各自分管领域风险漏洞制定预防监管措施,疏于日常询查和廉政谈话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必须在责任书上签字背书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主要负责人与各分管负责人,各分管负责人与分管科室负责人每年谈心谈话不少于4次,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加强管理,对于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动真碰硬,依纪依规处理。

(四十)关于对廉政风险排查现于表格,流于形式。党规党纪教育针对性不强,学习教育形式单一,区纪委部署的‘5·10廉政教育日’‘12·9反腐败日活动的工作要求没有严格执行到位问题的整改。

结合执法部门的特点,对于监察执法、行政审批、应急物资采购储备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认真梳理廉政风险点,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内控制度的编订,规范工作流程,严格工作程序;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学习计划中,将“5·10廉政教育日”“12·9反腐败日活动纳入进去,针对应急管理部门实际开展活动

(四十一)关于对党组主动通报、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不够,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三重一大会议频次较低问题的整改。

建立与派驻纪检组的联系机制,凡是符合三重一大要求的均事先通知并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派驻纪检组未能参加的要将会议结果及时通报,并定期邀请派驻纪检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提醒

(四十二)关于对近三年局党组未专门研究过党建工作,重业务轻党建比较明显,抓党建的主责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建立党组研究党建工作常态化机制,党组书记履行党建第一责任,明确党建工作具体分管负责人,局党组研究党建工作经常化、常态化;对局党建园地进行重新规划建设,强化党建阵地建设。

(四十三)关于对局机关支部党建简单化、被动化,执行三会一课制度随意松散、质量不高,在上墙多时的党建园地中竟然出现将紧紧围绕教育教学工作,体现学校改革和发展的要求纳入局三会一课内容问题的整改。

合理划分党小组,完善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制度,提升三会一课的质量;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部署,丰富党建活动,增强党员参加支部活动的积极性;强化党建材料的把关,加强党建材料审核。

(四十四)关于对“‘四本一簿一证使用、记载不规范、不严谨,记录简单化,没有具体日期。党员个人学习记录本内容应记未记。党员证均没有按要求记载党员流转等问题的整改。

加强党务培训,明确专人负责四本一簿一证记录、管理。

(四十五)关于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概念不清,非班子成员剖析材料和支委会记录里出现民主生活会字样。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没有做到红脸出汗,批评意见多为建设性话语,有的甚至成了相互表扬。部分人员的对照检查材料与网络或他人材料的内容大幅雷同问题的整改。

加强对党建业务知识的学习,提升党建工作水平;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党的创新理论以及有关文件,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标准要求,提升民主生活会质量。1120日,局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对民主生活会的剖析材料进行严格把关,杜绝照搬照抄行为。

(四十六)关于对党员发展不规范,个别同志的党员发展材料中缺少其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支委会讨论记录问题的整改。

加强支部委员对党务工作的学习,提高党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对党员档案资料进行自查,对于查找的问题进行即知即改。

(四十七)关于对支部换届工作有欠缺,党员大会缺少筹备工作和会后开展情况书面汇报材料,回收的支委选票数与得票统计结果不一致。支部组织委员空缺长达近一年,增补不及时。党费未严格按照党章规定按月收缴,有跨年收缴现象问题的整改。

20201月召开支部大会,新选举一名支部委员为组织委员;加强对党务工作人员的教育,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和完善《党费收缴和管理制度》,明确专人收缴,按时收缴党费,建立台账,及时公示。

(四十八)关于对未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要求执行,提拔干部会议上存在一把手直接发言定调的现象。干部选拔任用材料存在缺项,部分未见任前谈话记录、考察材料等。会议记录不规范,要素不全,未见主持人、记录人签字等问题的整改。

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等有关组织人事规定;根据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和程序;在干部使用上坚决执行一把手末位发言。

(四十九)关于对“‘三龄两历审核不严,个别干部任免审批表与任职报告上参加工作时间、出生年月不一致问题的整改。

加强作风建设,强化人事工作培训,提升组织人事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按照组织部门的部署,对干部档案进行整理,对全局干部任免审批表与任职报告进行再次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更正。

(五十)关于对“20193月应急管理局三定方案规定内设科室4个、股级职数6名,但20198月仍发文任职了8名股级干部。201912月新三定方案出台后,应急管理局尚未按新规调整到位问题的整改。

202010月,局党组启动了股级干部调整,按照新三定方案的要求以及干部任免的有关规定,及时调整了股级干部。

(五十一)关于对局原主要领导至今仍兼任安全生产管理协会会长问题的整改。

召开了安全生产管理协会理事会一届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王正东辞去会长职务的请求。目前,王正东已卸任会长职务。

(五十二)关于对提供不出2018年广陵区委印发的《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机密性),未见党组研究部署、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整改落实台账材料,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三公经费使用不规范等反馈的面上共性问题在应急管理局并未得到彻底整改问题的整改。

召开了党组会议,对《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中涉及到的问题进行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三公经费使用不规范等问题进行迅速整改。

(五十三)关于对“2019年省委巡视扬州反馈意见中点到广陵区‘4·10’事故,应急管理局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任务,但未见党组对‘4·10’事故教训的反思记录,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推动了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以及安委会成员单位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出台;局党组研究了广陵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机制方案,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对全区安全生产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制作警示教育片,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警示教育。

(五十四)关于对对区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不严肃认真,巡察发现在非政府采购定点单位采购、差旅费报销不规范、备用金存放个人银行卡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局党组会议先后3次研究部署《区应急管理局内控制度汇编》,对采购等方面的制度进行集中梳理,坚决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物。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区应急管理局党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新要求,以巡察整改为新的起点,聚焦巡察整改与应急管理事业,实现同向发力、共同推进,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服务广陵高质量发展。

(一)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坚持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筑牢廉洁自律防线;推进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发挥局党组的核心引领作用,坚持党建与业务同部署、同推进。

(二)固化巡察整改成果。认真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逐一进行复核,坚决防止回潮反弹。对巡察整改中好的做法及时进行提炼总结,形成制度成果,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

(三)全面聚焦主责主业。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极端负责的精神,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动排查问题整改,强化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大力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促进应急管理工作全面提升。

欢迎广大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7342667;电子邮箱glqyjgljbgs@163.com

中共扬州市广陵区应急管理局党组

2020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