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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集团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1-11-01  访问量: 

区委第一巡察组于20201015日至124日,对新城集团开展了巡察。2021318日,区委巡察组向新城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凝聚思想共识,制定整改措施

巡察情况反馈会后,集团党委立即召开党委会议,成立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吴勇同志任组长,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党委副书记顾海涛、党委委员查宇、党委委员赵容辰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斌同志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等为组员,根据职责分工具体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分解、资料汇总及督查督办等工作。

(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

324日,集团党委召开第3次党委会议,确定了整改分工方案,并明确提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照问题层层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各部门、子公司等有关单位要把思想认识集中统一到党委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巡察整改精神上来,层层传递压力,全面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

(二)细化任务分工,扎实开展整改

通过制定反馈情况整改“三张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细化整改任务,明确时间节点,以召开整改工作会、工作推进会、发出工作提示和开展工作督查等方式,确保问题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并坚持教育引导和科学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形成科学规范、有效管控的机制,从源头上遏制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全程跟踪督查,确保取得实效

根据《新城集团党委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集团党委每半月针对整改工作进行一次调度,对区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对复杂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列出整改时限,分期分批解决;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二、已整改落实的问题和事项

1、关于“党建工作总体要求未纳入集团章程”问题的整改。在区委统一安排下,成立了党委,配齐配强党委班子,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集团章程;将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切实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明确和落实了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使党组织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切实做到党建和改革发展统筹推进,明确了《“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党委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2、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问题的整改。制定出台《党委议事规则》,厘清了党委会和董事长办公会工作职责,定期召开党委会议和董事长办公会议,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职责,确保发展党员、干部任免、重大融资、重大担保等“三重一大”项目按照议事流程过审。

3、关于“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够坚决”问题的整改。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等重要讲话,深入了解国企发展的“根”和“魂”;聚焦区委、区政府对集团“城市建设、投资置地、产业发展、资产运营”等主营业务的具体要求,对集团业务板块重新定位,致力于打造建设、物业、文旅三大业务板块,聚焦主业,深入推进国有企业体制改革,推动集团实体化、市场化运营,加快实现政企分开。

4、关于“责任清单内容简单”问题的整改。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对照全面从严治党新任务、新要求,抓好贯彻落实,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全面谋划从严治党,严格制定集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和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并专题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5、关于“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计划,按照组织分工,明确党委成员在党风廉政中的责任;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机制,将落实“两个责任”作为重点内容考核;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督导各分管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完善了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加强对所属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优化了督查程序,建立健全督查工作制度,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督查简报进行通报整改。

6“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问题的整改。完善了出差制度,要求如发生需要超规订票的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向监事会报备审批,并在标准范围内进行报销;完善了用车管理制度,实行线上审批管理、台帐管理,对相关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进行严格录入,做到过程留痕;对食堂采购明细记录进行查漏补缺,确保物品明细、验收等资料齐全,加强食堂管理,通过人脸识别系统严格把控用餐人员,并通过监控系统规范采购、入库、出库等手续。

7、关于“个人欠款未及时上报且未清理到位”问题的整改。个人借款已清理到位,20201231日公司内部往来核对一致。

8、关于“工程资料归档不及时、不齐全”问题的整改。制订了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并颁布实施。严格按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对集团成立以来的工程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梳理,并将已竣工工程档案移交集团档案室保管。

9、关于“少数工程未严格履行合同约定”问题的整改。规范了制度流程,完善修订了工程款支付流程,严把合同关,杜绝发生提前支付工程款的情况;加大与区审计局对接力度,加快智能化决算审计工作,根据审计报告来确定是否超付,若有超付情况,将按照法律途径追回相关欠款。

10、关于“学习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制定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严格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管意识形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并纳入重要议事范畴。

11、关于“党的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认真学习了《党内政治生活的诺干准则》,加强思想和学习上的重视程度,更换了党建业务培训和党务人员,按照规定流程召开集团党委民主生活会,进行批评和相互批评;按照组织生活会要求,组织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的生活会,并严格按照要求形成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会议记录及整改意见等材料。

12、关于“党建带群建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按照规定及集团实际情况,以庆祝建党百年为年度活动主题,排定团委、妇联、工会活动方案,共同组织开展“党史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充分认识加强民主管理工作对构建和谐环境的重要意义,把沟通作为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解决民主管理实践中的问题,充分发挥民主管理在发展决策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上的积极作用。

13、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各项工作,预排集团党委书记给领导班子上党课,领导班子做表率,确保党内生活不缺席,扎实做好党员活动动员工作,提高集体活动参与度。

14、关于“‘四本一簿’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加强了对党务工作人员的培训,强化党务工作人员工作严谨度;加强了集团基础党建工作的检查督查工作,进一步强化了集团党建活动薄弱环境的建设。

15、关于“支部改选工作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各支部书记、支委定期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增强工作能力;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加强培训,强化党务工作人员工作专业性、熟练度、严谨度;强化了支部改选、换届等各项工作的业务水平,完善流程,建立“回头看”制度,不断完善、改进党组织建设工作。

16、关于“主题教育不够认真”问题的整改。按照党史主题教育活动要求,制定了集团全年党史教育活动方案,并按照方案序时进度开展各项学习活动;党委班子严格按照要求,积极参加党史学习教育等党建活动,并积极开展调研,切实做好检视清单、问题整改清单和心得体会等有关工作。

17、关于“激励机制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按照2021年度考核方案,全面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并严格执行区纪委监委、组织部《关于严明编外用工入事纪律的通知》(扬广纪发〔201916号)“国有企业律不得随意自行新增工作人员”的有关要求。

三、正在推动持续整改的问题及原因

1、关于“推进项目建设有待提速增效”问题的整改。鉴于集团投资建设范围主要在广陵新城范围以内的局限性和承担的资金压力,完成既定的投资规模要求极具挑战性。

2、关于“资产管理存在隐患”问题的整改。计划通过信息化手段对集团资产进行线上管理,搭建集团资产管控体系。设计建立统一的规范和标准,通过梳理和优化业务流程,对资产的新增、变更、处置等涉及的流程进行标准化和固化。在实施的过程中,管理系统将进一步核实细化补充完善资产信息,加强数据复核,实现系统流程节点管控。

3、关于“国有资产流失严重”问题的整改。正在进行产业调整,计划将水街一期打造成文创街区,把足球场项目打造为红色拓展基地,将资产进一步盘活。计划开发智能化收费系统,实现提前预警,最大程度规避拖欠房租或物业费的情况。

4、关于“资产保值增值乏力”问题的整改。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集团资产的管理运营,结合国资办信息化系统,开发信息化智能管理系统,实现智能化资产运营管理,并积极与有关单位对接,共同出台系列政策促进资产出租率的提升。

5、关于“权证办理进度滞后”问题的整改。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多方协同、密切沟通,合力推进权证办理工作。正在积极提请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权证办理进度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所需文件进行查漏补缺;计划建立沟通有效的衔接机制和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提高项目推进效率。

6、关于“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摸清了各岗位行使的权力范围,完成了廉政风险点再排查,并制订了风险控制措施;完善了各级审批流程,实现线上审核,切实做到按章程、按流程办事;邀请了第三方审计公司对集团重点岗位、重要环节、经营管理开展了专项内部控制审计,并结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市、区两级文件规定要求,排查问题、指出症结、给出建议。目前各部门、子公司正在对照审计报告进行整改。

7、关于“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年度工作计划,并严格按照规则和计划开展工作。根据“三重一大”议事制度,督查重大业务决策程序;开展内控管理专项审计,积极推进各项制度建设。目前正在按照业务模板化、工作流程化、文字规范化要求,配齐配强纪检工作人员,规范纪检工作机制流程,并组织学习行政处分程序,严肃规范地处理案件,确保档案资料完善完备。

8、关于“项目招标流程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设立招投标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编制完成招投标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实施,杜绝未批先建情况发生。目前正在梳理以往各项目手续,全面排查未批先建的情况。

9、关于“机构人员超编”问题的整改。正在加快推动进一步整合工作,争取10月底前达到有关要求。

四、持续推动整改的目标和思路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新城集团将继续按照区委和区委巡察组的要求,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采取坚强有力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强化督导落实,建立长效机制。

(一)坚持巩固提升

始终坚持对巡察整改工作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落实。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要深化,巩固整改成果;对已经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严格照章办事,提高制度的严肃性;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常抓不懈,着力在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

(二)强化务实担当

把问题整改作为推动集团各项工作的重要契机,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集团党委政治责任,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以“四个一流”为目标,以更加崭新的风貌和昂扬的斗志,勇于担当,开拓创新,不断开创新城集团工作新局面。

(三)抓牢主责主业

紧紧围绕区委决策部署及国企改革要求,开展广陵新城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用配套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及管理等工作,按照补短板、抓提升、强管理的发展思路,不断夯实发展基础,提升发展水平,通过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推动“建设、物业、文旅”三大板块布局创新优化,切实增加集团的市场竞争力和创造力,全面加快推动集团各项工作迈入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