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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扬州广汇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1-11-01  访问量: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四巡察组于20201019日至1211日对广汇集团开展了巡察,并于318日进行了反馈。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委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的意见》等规定要求,现将3个月内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47日集团召开党委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区委第四巡察组《关于巡察广汇集团的反馈意见》和刘扬同志《在巡察情况反馈会上的讲话》精神,研究成立广汇集团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各项工作。集团党委从班子抓起,从自身做起,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了党委统揽、成员牵头、逐级分解、层层担责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是统一思想认识,全力推动问题整改。制定了《广汇集团党委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针对问题清单,逐条明确时间节点、牵头领导、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各班子成员按分工认领问题并积极落实整改,倒排时序,逐项整改,各部门紧跟党委部署,上下联动,形成了全面整改落实的工作合力,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注重整改取得实效。集团党委切实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常态化督促检查,持续跟踪督办,对整改落实中的主要事项、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了反复研讨,提出了具体要求。坚持主要领导带头抓督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自身和分管领域的问题整改,各部门抓具体的整改工作进度,全力推动整改工作高效推进。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主要成效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26个问题,做到真改实改,截止目前,共计18个问题已整改完成,另外8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着眼改革发展大局的谋划和思考不够”问题的整改。(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是制定公司未来发展五年规划方案。集团根据《扬州市广陵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紧紧围绕东南新城开发建设,提出了“立足东南、聚焦双修、整体推进、分期实施”的十六字方针,将广汇集团打造成为区内有影响、区外有份额,走出特色市场化道路的开发投资型集团公司。

二是全面参与东南新城片区基础设施建设。根据东南新城管委会“扬州市东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未来发展定位,集团积极主动参与东南新城板块基础设施建设,已推进实施市政道路项目共计8项,下一步将积极参与土地整理,资产重组整合。

三是参与市场竞争,做大做强市场板块,2020年集团已开工重大项目有食品产业园汤汪科技创业园项目、头桥医械小镇项目,以上两个项目都在20215月完成了首栋楼封顶,项目建设取得阶段性成就。2021年集团新增投资项目有北洲污水处理厂项目、头桥GZ152地块房产项目、沙头村级企业标准化厂房项目,目前集团在手项目计划总投资约23亿元。同时集团紧跟土地市场竞拍,积极做好市场调研分析,深度剖析优质地块,谋划调度资金,主动参与多个地块的摇号,成功摘牌GZ287GZ290地块。

(二)关于“运营发展中攻坚克难的精神不够”问题的整改。(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是按照扬广委办〔202022号文件中开竣工时间要求,集团要求各项目管理公司,合理规范编制施工进度表,并严格遵照施工进度表完成项目竣工。

二是集团组织成立项目进度督查小组,每月按照施工进度表督查各项目是否序时完成。如有滞后行为,及时督促调整。

三是集团公司与“两园”之间投融资项目相关事宜已理清,目前移交的存量债务接续运转良好。

三)关于“科学化决策、民主化程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按照科学化、民主化要求,已健全党委会、董事会决策机制,学习研究《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企业实际,拟定了党委会、董事会研究讨论事项清单范畴。

(四)关于“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是党委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4月份召开的党委会上,研究部署集团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把集团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招标投标、资产招租、财务管理等内容作为监督重点抓紧抓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二是坚持即知即改,广汇集团党委于2021518日上午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班子成员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和作风实际,逐条对照检查,深刻剖析根源,坦诚地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预期效果。

三是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组织签订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集团党委书记与党委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的各部门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五)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是强化纪委的监督职能,集团公司纪委实行“三重一大”事项事前报备及事后监督制度,“三重一大”事项研究,须提前向集团公司纪委报备,集团公司纪委全程介入、全程参与,做到常态化监督。

二是配合国资办开展2020年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对企业经营管理中的融资、担保、项目投资等重大经济事项,依法实施专项审计。组织监事会成员认真学习《广陵区区属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办法》文件要求,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监察力度,按要求列席集团党委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和月度办公会议以及其他相关会议,监督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发挥监事会监督监管职责。对于招聘的新进人员,按要求进行了任职提醒。

(六)关于“‘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组织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集团党委会带头践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带头抓好分管领域主体责任落实,发挥好“头雁效应”,形成管党治党新机制。

二是坚持问题抓早抓小。完善月度风险点排查制度,要求各部门强化廉政风险点排查力度,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时提醒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

三是开展5·10”党风廉政教育日活动。组织参观江都郭村保卫战纪念馆,向革命烈士纪念碑进献花篮,重温入党誓词,重温当年的决心和信念。组织参观高邮“抗战最后一役纪念馆”,走进抗日战争沧桑岁月,了解新四军历史功绩。组织全体职工集体观看电影《郭富山》,学习郭富山同志艰苦奋斗、忠诚担当、一心为民的优秀品质,激励干部职工传承红色基因、牢记初心使命。

(七)关于“融资业务操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此问题正在推进整改)

一是建立健全融资管理制度。聘请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按巡查整改要求,建立健全融资管理制度,完善融资业务相关流程,融资业务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和集团内部管控程序。

二是严格执行财政局相关融资备案管理制度,融资业务做到先备案后执行,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向区财政局报备及说明。

三是建立健全担保制度。担保业务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及集团内部管控程序。

四是加大融资项目储备,围绕集团在建和拟建项目,做好融资项目储备,同时积极拓宽直融渠道融资。

五是明确融资利息的支付流程。由融资部根据贷款合同出具利息支付明细表,于当月利息到期前,将利息支付明细表经融资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后报至财务部。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利息支付单,及时将利息转入各融资贷款账户,确保足额还款。同时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控体系建设、防范金融风险。

六是跟踪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已收到达丽公司破产债权分配款,待达丽公司破产管理人拍卖达丽公司持有的别公司股权及注册商标,拍卖成交后补充分配债权款项。

七是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按照《广陵区资金出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严格落实严禁将国有企业资金出借给民营等企业或个人的规定。

(八)关于“账务处理不及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是1.2亿元苏银金融租赁已取得银行回单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二是对照融资台账,逐笔核查账面贷款、保证金和银行承兑汇票明细,现余额已核对一致。

三是根据人行的开户清单,完善集团账户台账,逐一核对,所有账户在账户一览表中均登记到位。清理闲置账户26个,明确专人对账户进行管理,及时更新账户信息。

(九)关于“担保防控措施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此问题正在推进整改)

一是原鼎兴公司为食品产业园区内企业担保,已启动法院诉讼程序,等待法院裁定,挽回应有损失。

二是原鼎兴公司为食品产业园区外企业担保,食品园于2018年与企业签订和解协议,企业按照还款计划正常还款。广汇集团成立后,为避免鼎兴公司征信受影响,在上级部门和法律顾问的指导下,本着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的态度,经食品园、律师确认后,进一步强化反担保措施,与企业续签和解协议。在贷款结清前,及时关注企业还本付息情况,跟踪督促企业尽快还清贷款。

(十)关于“大额资金调拨程序不够完善,股权划转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已增加利息拨付线下三级审批程序,已完善内部大额资金的审批权限,明确资金调拨、还本付息流程,所有资金调拨均需逐级审批。同时已修订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资金拨付流程。广贸公司股权划转手续已经归档。

(十一)关于“项目投资核算不规范、不完整”问题的整改。(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根据清产核资报告,借助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力量,梳理公司开发成本项目,正在调整相应的项目投资核算科目。

(十二)关于“对账制度不严格,盘查货币资金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建立和完善财务融资对账制度,财务融资部门按月做好对账工作。财务部与融资部逐笔盘查其他货币资金明细,与银行确认保证金账户余额,已取得相应账户的对账单或银行存单。

(十三)关于“财务报支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是进一步完善费用报销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明确财务人员分工和职责,规范财务报支流程,认真学习各类制度和规范,按照流程和规范严格审核各类票据,拒收不符合要求的票据,确保各类票据的完整性、规范性。

二是进一步完善费用报销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办法,严格审核各类报销票据和附件。

三是对照差旅费管理规范,核查相关住宿费,严格按照《广汇集团差旅费管理办法汇编》执行。修改驾驶员补贴制度。

(十四)关于“政府采购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是严格对照国企采购相关规定,完善集团采购办法,规范采购流程。实时查看广陵区政府采购网公布均价,严禁采购价高于公布均价;严格执行由经办人和验收人对送货单据双签字等相关规定。针对办公设备、公务印刷以及办公用电器采购,采用定点采购。送货单据、报账发票按照《广汇集团财务管理制度》费用报销管理要求,严格执行由经办人和验收人双签字等相关规定。

二是组织学习财务审计、内控制度、国企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等相关政策文件,加强对采购工作人员专业素质的培训,提升采购工作人员相关知识能力水平和后续管理工作的能力,保证采购工作的规范性。

(十五)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此问题正在推进整改)

一是固定资产管理抓规范,确保资产所有权清晰。与食品产业园对接,配合处理相关历史遗留问题,完善古运河土地转让相关手续。针对集团实际使用的固定资产与账面固定资产不符的问题,为明确划分资产所有权,保证账实相符,下一步将与园区积极对接,做好固定资产移交及账务处理工作。

二是历史遗留问题抓落实,确保资产尽快出效益。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创新工作思路,积极寻求方法,竭力化解历史遗留问题。通过主动与相关单位对接,组建律师专家团队,多措并举,助力问题化解,同时确保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准确高效、规范有序。目前正积极处理金地带汽博城、六妙茶餐饮、固业港等相关事宜。

三是招商招租工作抓推进,确保资产尽快盘活

1、灵活运用招商招租办法,根据项目大小和类别,进行科学合理地量身定制,从而切实有效提高出租率,增加收益。同时借助园区资源和政策开展联合招商,力争盘活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2、制定低效企业清退标准,对规模小、潜力小、贡献力低的企业逐步清退;对闲置资产实现统一动态管理、调配,降低运营成本。

3、集中精力围绕科技园酒店商业项目抓推进,目前正在与北京、上海的3家公司对接,洽谈招租事宜,力争有所突破。

(十六)关于“工程管理不规范,投资性房地产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此问题正在推进整改)

一是建立健全集团工程管理制度,拟定集团工程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招投标管理制度。针对集团项目建设需要,加强组织构建及人员管理,集团于20214月份招录项目专业管理人员15名,其中市政主管4名,土建主管4名,工程造价主管2名,财务主管3名,文秘2名。安排专业主管人员加强在建工程全面管理,推进“全过程跟踪”模式,做好在建工程运行过程的审计与评审工作。同时聘请项目管理公司全过程介入项目建设中,实施专业化管理,从工程款阶段性结算支付、项目完工进行结算审计、财务竣工决算审计等环节进行专业指导跟踪,及时、完整收集工程资料,为后期项目财务决算及时提供数据,促进财务规范化处理。2020年广汇集团摘得152商住地块、162商业地块,2021年相继摘得287商住地块、290商住地块。

(十七)关于“征收拆迁安置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此问题正在推进整改)

一是关于代付食品园拆迁款、超期腾仓费,集团已停止代付。对于已发生的代付资金,集团已致函食品园,洽谈代付协议签订事宜。

二是积极理清工程、拆迁等各类往来账款,按规定做好审计、对账、资料完善等基础工作。按照区财政局要求,会同汤汪乡、食品园、原物流园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实。

(十八)关于“党组织核心地位作用不够凸显”问题的整改。(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20215月,集团党委及下属三个党支部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集团实际,已划分党委会、董事会研究讨论事项清单范畴,突出党组织在集团公司中的核心引领作用。

(十九)关于“党组织议事决策功能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20215月,集团党委及下属三个党支部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集团实际,已划分党委会、董事会研究讨论事项清单范畴,已按要求将党委研究重大问题作为董事会议事的前置程序落实到位。

(二十)关于“党组织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细化、落实集团2021年度党建年度工作计划,将“党史学习教育”计划纳入党建工作计划。

二是集团党委认真部署党史学习教育系列活动,与东南新城党工委联合成立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制定党史学习教育方案,切实将党史学习教育推向深入。自3月以来,共召开10余场党史学习教育相关学习活动。

(二十一)关于“组织基础工作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是组织集团党委、三个党支部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今年3月,严格按照要求成立集团三个党支部,召开支部选举大会,选举支委会委员。党支部党的活动建设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推进开展。

二是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党员发展程序,对新发展和转正的党员,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并同步完善新发展和转正党员的各项材料。

三是4月份新入职5名党员的组织关系已及时通过“基层党组织党员信息更新系统”转入集团党组织。

(二十二)关于“党员意识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是组织党员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提升广大党员的政治思想水平,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的领导,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强化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

二是根据区委部署要求,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系列活动,通过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交流研讨会、领导干部读书班、我是党课主讲人、“阅读红色经典讲述红色故事”演讲比赛、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锤炼党员党性,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

三是按月收缴党员党费。每月25日前,通过“我的扬州APP”党员缴纳党费功能,每个党员按时缴纳党费,并按季度上缴至区委组织部指定账户,切实履行党员义务,提高党员党性意识。

(二十三)关于“制度措施研究不深不透”问题的整改。(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是对集团各项制度进行回头看,紧扣集团发展实际,结合最新要求,对集团规章制度重新进行修订完善。

二是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培训。组织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参加区财政局国资监管平台上线培训,参加全区档案工作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员工业务水平,引领员工加强政治、专业知识学习。

(二十四)关于“干部选拔面不够广,配比不科学”问题的整改。(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通过社会公开招聘形式,成功招聘财务管理、项目建设等相关专业人才15名,拓宽干部选拔面的同时,提高岗位、专业、人员匹配度,目前新招聘人员已于4月全部到岗。

(二十五)关于“人才选招、任用程序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是按照集团制定的“三重一大”制度和国企干部任职的相关规定,通过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社会公开招聘形式,严格按照笔试、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确保选拔过程的公开、公平、透明,保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二是按照集团制定的“三重一大”制度和国企干部任职的相关规定,提拔干部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确保选拔过程和程序公开、透明。

(二十六)关于“专业素质有待整体提升”问题的整改。(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围绕国企改革、产权管理、人力资源、创新驱动、依法治企、金融创新、资本运作、项目建设等主题强化培训,努力提升员工素养。2021年以来,累计已参加或开展相关业务培训10余场次,涉及招商引资、企业融资、企业上市、建筑安全、档案管理、新闻写作等多个领域。

三、推动持续整改的目标和思路

(一)深化理论学习,增强使命担当。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深化整改落实,强化主体责任。深刻认识政治巡察的重大意义,严肃认真对待巡察反馈意见,班子成员靠前指挥、亲力亲为,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加强对分管和联系部门的督促指导。各部门和各党支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框定责任,常态督促,确保整改到位,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三)深化成果应用,完善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加强制度建设,深化源头治理。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推动集团发展相结合,通过整改转变工作作风、振奋精神状态,持续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使问题得到彻底根治,确保巡察整改取得良好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14-80318803;通信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开发东路97号(润峰大厦8楼);邮政编码:225000